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的行业分类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公司季戊四醇系列新产品、三羟甲基丙烷系列新产品属于多元醇行业,食用酒精及副产品DDGS饲料属于食用酒精及副产品相关行业。
多元醇主要包含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新戊二醇、乙二醇等。季戊四醇和三羟甲基丙烷系列新产品是重要的精细化工原料和中间体,大范围的应用于石油、化工漆料等下业。受原材料、能源价格及装置技术水平影响,国内多元醇行业的企业纯收入水平存在差别。
季戊四醇系列新产品大量用于生产醇酸树脂、合成高级润滑油与炸药等,低端产品主要使用在于生产醇酸树脂,高端产品主要使用在于合成高级润滑油与炸药等。国外季戊四醇的产品质量较优,在高端产品领域有明显竞争力,价格通常比国内高。国内高纯度工业用季戊四醇、双季戊四醇、三季戊四醇生产技术,仅被少数研发实力较强的企业掌握。国内中北部地区企业由于具有原材料甲醇优势、能源煤电优势,其成本较南方地区企业具有相对优势。
三羟甲基丙烷系列新产品主要使用在于UV光固化单体、醇酸树脂、固化剂、钛白粉等。受油漆、涂料绿色化、环保化大趋势的影响,光固化涂料近几年增长迅速,从而带动三羟甲基丙烷的产能大幅度增长,市场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加剧。
食用酒精又称发酵性蒸馏酒,主要利用薯类、谷物类、糖类作为原料经过蒸煮、糖化、发酵等处理生成,纯度通常为95%,其中通过玉米深加工蒸馏而成的玉米食用酒精是食用酒精中的一种。食用酒精在我国酿酒行业、化工行业、医药行业等领域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其中酿酒和化工行业是我国食用酒精行业最重要的下业。食用酒精行业厂家主要分布在黑龙江、吉林、河南、山东、安徽等地区。食用酒精行业是一个高度竞争的行业,行业盈利水平主要受原材料价格、政策变动及人均消费水平影响。
公司生产的DDGS饲料是生产食用酒精的副产品,属于饲料原料行业。饲料原料一般为谷物深加工等行业公司主要经营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因此市场上的饲料原料生产企业绝大多数为谷物深加工等行业企业。饲料原料行业覆盖范围较广,其中DDGS饲料因蛋白含量较高,近年来被用作饲料原料,有较高的营养价值、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行业内生产DDGS饲料的主要公司基本为食用酒精和燃料乙醇生产公司。饲料原料行业盈利要受原料价格以及下游饲料加工企业景气度影响。
多元醇系列产品是涂料、油墨、润滑油、UV单体、固化剂、树脂不可或缺的原料,主要应用于涂料。近几年随着国家推行油漆涂料的绿色化、环保化,严控VOC排放,油性涂料上涨趋缓,水性、UV、粉末等环境友好型涂料上涨明显。受下业需求方向变动及需求量带动的影响,多元醇行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和产能释放不断提速。其中低含量的季戊四醇产品需求量不断下降,高含量的季戊四醇产品需求量逐年攀升,三羟甲基丙烷产品的产能增长较为明显,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
食用酒精及其副产品相关行业具有较为典型的周期性特征,整个行业周期一般为4-5年。食用酒精原材料价格下降或食用酒精销售价格上升均会提升食用酒精行业的盈利能力,从而促使食用酒精生产企业释放产能、增加产量,持续2-3年后,行业竞争较为激烈,盈利能力逐步下降,不具备规模效应或成本优势的食用酒精产能将会逐步退出。DDGS饲料作为酒精生产的副产品,价格受养殖业周期、粮价及酒精装置产能等因素影响,同时呈现一定的季节性变化。
公司季戊四醇装置年生产能力4.3万吨,产能仅次于湖北宜化000422),在国内居行业第二,具有明显的产能规模优势。公司在国内率先开发了单、双、三季戊四醇联产工艺技术,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公司生产的高端季戊四醇系列产品因技术门槛较高,国内只有少数几家企业掌握,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2023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部署全面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通过专项行动,推动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力争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023年4月1日,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开始实施。本次标准修订在结合国内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现状的基础上,融入了国际先进的过程安全管理理念和最佳实践经验,以及国内有关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力求贴近企业管理实际,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化工过程安全管理体系。导则以全面识别风险和管控风险为目标,每个要素都是对各类事故原因的高度概括和归纳,对于更好的指导推动化工企业加快提升过程安全管理要素管理水平,提高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推动全国化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7月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开始实施。本技术规范变更了危险废物标识,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单位需设置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分类、内容要求、设置要求和制作方法分别作了规定,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
2023年7月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开始实施。本控制标准要求企业在收集、贮存危险废物时对废物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对贮存设施选址和污染控制、容器和包装物污染控制、贮存过程污染控制以及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环境应急、实施与监督等环境管理要求分别作了规定,危险废物贮存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
2023年7月1日,生态环境部颁布了《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HJ1299-2023),为企业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工作提供了依据。
2023年7月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部令第30号)开始实施。该办法主要规范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和监督,保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公司主要经营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主营业务为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工业用季戊四醇、工业用双季戊四醇、工业用三季戊四醇、特级品季戊四醇等季戊四醇系列产品,工业用三羟甲基丙烷、工业用双三羟甲基丙烷等三羟甲基丙烷系列产品,食用酒精及副产品DDGS饲料等。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玉米、甲醇、液碱、正丁醛等,由赤峰瑞阳供应部根据生产计划、大宗原材料库存数量和生产用量及市场行情进行采购。玉米主要采购模式为代收代储采购、比价采购和窗口价格采购等,玉米采购渠道包括国家粮食储备库、贸易商、个体农户采购等;甲醇、液碱、正丁醛等主要原材料的主要采购模式为比价采购。甲醇通过生产厂家直接采购占比较高,正丁醛通过贸易商采购占比较高,液碱全部通过生产厂家直接采购。
公司根据市场预判情况及生产配套能力确定年度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为满足客户需求,确保经济效益最大化,公司适时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及客户订单情况合理调整产品品种结构。对于需求量较小或客户特殊需求的产品品种,公司直接按订单组织生产,平时只维持较低库存。
公司根据市场供需状况、原辅料价格变化、库存量等指标形成产品定价策略。多元醇系列产品的销售以内销为主,主要采用先货后款的结算方式;外销为辅,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食用酒精、DDGS饲料等产品全部内销,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公司下游客户主要包括生产厂家等终端用户与贸易商、代理商等非终端用户,均采用买断式的销售模式。
公司的研发主体为赤峰瑞阳,项目技术研发以自主研发为主,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天津大学、贵州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研发为辅,形成了产学研一体化的研发模式,主要围绕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及现有工艺技术优化、产品品质提升、产品节能降耗等方面开展研发工作。
公司季戊四醇装置年生产能力4.3万吨,产能仅次于湖北宜化,在国内居行业第二,具有明显的产能规模优势。公司在国内率先开发了单、双、三季戊四醇联产工艺技术,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公司生产的高端季戊四醇系列产品因技术门槛较高,国内只有少数几家企业掌握,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公司主营业务为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季戊四醇系列产品、三羟甲基丙烷系列产品、食用酒精和DDGS饲料等。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核心业务,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产能规模优势、区位与成本优势,通过加强管理、降本增效、推动产品升级等措施,增强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保持平稳,但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及供需变化影响,公司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酒精等产品市场价格较上年同期出现不同程度下跌,使公司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出现较大幅度下滑。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收入5.8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05%,实现净利润-3,136.9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3.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88.8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4.61%。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为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盈利能力不强的现状,实现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积极寻求新的业务增长机会,于2021年5月筹划通过发行A股股份方式购买瓮福集团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组上市。根据中天华出具的《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1]第10957号)》,并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中瓮福集团100%股权作价为1,132,453.93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5.1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按照上述资产作价及发行股票价格,购买资产拟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为2,220,497,893股。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66,000万元,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后,拟用于投入瓮福集团PPA升级改造扩建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瓮福集团银行借款。
瓮福集团已实现磷资源上下游一体化发展,业务及产品覆盖磷行业全产业链,是我国生产磷肥、磷化工系列产品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瓮福集团在资源储备、产业链资源、研发能力、管理经验等方面均处于行业内领先水平,其优秀的行业竞争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主营业务为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季戊四醇系列产品、三羟甲基丙烷系列产品、食用酒精和DDGS饲料等。本次交易若成功完成,瓮福集团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将增加磷矿采选及磷肥、磷化工、磷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贸易,新增主要产品包括磷酸二铵(肥料级)、磷酸一铵(肥料级)、PPA、精细磷酸盐、无水氟化氢、磷矿石/磷精矿等。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综合实力及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公司将充分发挥瓮福集团在资源、技术、管理、规模及品牌上的既有优势,持续为股东创造收益,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2022年1月10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22年2月11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向证监会提交了一次反馈意见回复。2022年5月31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鉴于公司本次重组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中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5月31日,根据相关规定,评估数据已经超过有效期,需要进行加期评估;此外,尚有相关事项仍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落实,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材料,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2022年6月17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中止审查本次重组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2022年6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鉴于公司加期评估、审计及更新工作已经完成,且相关事项已完善和落实,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本次重组事项,并于2023年2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220017号),中国证监会决定恢复对公司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根据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上交所发布的《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前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安排的通知》等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定,公司本次重组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将由中国证监会核准调整为由上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上交所提交本次重组的申请文件,并于2023年3月2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3〕2号),上交所决定受理公司申请并依法进行审核。2023年3月28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3〕6号),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问询问题。2023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审核通知:公司因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一条有关规定,上交所中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审核。鉴于公司加期审计及申请文件更新工作已经完成,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上交所申请恢复审核本次重组事项。2023年5月29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同意恢复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审核通知。2023年6月22日,公司披露了审核问询函回复及中介机构核查意见,并按照要求向上交所报送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相关材料。公司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由于申请文件中所引用的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即将过有效期,相关财务数据更新工作尚在准备过程中。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中止审核本次重组事项的申请。2023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审核通知:公司因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一条有关规定,上交所中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审核。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鉴于公司加期审计及申请文件更新工作已经完成,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向上交所申请恢复审核本次重组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审核通过、完成注册及最终审核通过、完成注册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7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36.95万元,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公司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依法规范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权责明确、运作规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法有效地召集和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公司管理层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和生产经营分析会议,提高组织沟通效率,提升经营决策质量,通过不断完善管理流程,优化各类考核标准,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保持平稳,多元醇系列产品质量稳定,产量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同时公司不断优化市场布局与产品品种结构,提升多元醇高端产品的占比;因酒精及副产品DDGS饲料市场较为低迷,装置盈利状况欠佳,在综合核算的基础上,公司有计划的对酒精装置进行了少量减产。公司继续大力推进技术改造和工艺优化,强化现场管理,提升设备使用效率,消除设备安全隐患,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提升生产装置的运行效率和稳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保持平稳,但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及供需变化影响,公司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酒精等产品市场价格较上年同期出现不同程度下跌。公司主要产品多元醇系列产品整体市场销量保持稳定,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降幅较大;食用酒精和DDGS饲料整体市场销量保持稳定,因DDGS饲料价格有所回升,整体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8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82%。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经营发展规划,在现有产品提质优化、节能降耗和新产品、新工艺开发两个方向继续开展技术研发工作,依托“内蒙古自治区多元醇化工新材料企业重点实验室”、“赤峰市多元醇化工新材料重点实验室”、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内蒙古自治区多元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平台,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天津大学、贵州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开发和储备新产品、新技术,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在2022年度全面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继续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为核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强生产储存环节风险排查与治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专业人员能力素质,创新工作方法,完善重点保障制度措施,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公司创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隐患排查工作,推动和完善环保管理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按时、如实提交执行报告,报告期内无环保污染事故。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和宣贯,全面落实职业健康管理相关工作,有效的实现对职业病预防及职业卫生管控。三、风险因素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数量多、种类杂,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等危险性,同时包含了国家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构成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正常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若公司在生产、储存、检修等环节出现设备故障、操作不当,公司可能面临安全和环保风险。另外,随国家对固废管理的逐步规范化,从严管理,现有园区的配套设施尚在建设中,后续生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固废处置困难,从而面临环保固废处理投诉及处罚风险。
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一切风险皆可控、一切事故皆可防”核心安全理念,持续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高总体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同时公司建立了环保管理体系,采取多项措施严控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三废”排放符合环保规定的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影响生产的安全、环保事故,但未来仍存在发生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事故的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国际局势错综复杂、世界经济存在较多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内销产品可能因产能过剩的影响,需求有所波动。若公司未来产品的销售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主要原材料包括玉米、甲醇等,原材料成本占产品营业成本的比例较大。玉米及甲醇均为大宗商品,价格会随市场行情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将会对公司生产成本和营业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如果公司生产经营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升,且不能有效传导至下游,将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定期分析宏观经济走势、原材料供求等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加强原材料进货渠道管理和储存管理,加强成本管控和科技创新,优化产品结构,适时调整产品价格,充分挖掘国内外市场,应对市场风险,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主营业务为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大力发展绿色化工是我国调整化学工业结构、提升化学工业产业能级和扩大经济效益的战略重点。2023年是碳排放履约的第二个周期,国家对于低碳产品开发,碳减排方面大力支持,但同时环保监管将更加严厉。未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税收政策以及环保政策等若发生较大转变,可能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及战略目标的实现,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国际局势变化情况、地缘政治及世界经济的变化、人民币国际化的推进等因素都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除此之外,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执行、资本市场运行状况及投资者预期等各方面均会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影响。因此,公司存在股价波动的风险。对此,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作出决策。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收购赤峰瑞阳形成较大金额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述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2022年末商誉未发生减值损失。因赤峰瑞阳2023年上半年出现亏损,如果下半年赤峰瑞阳所处行业及上下游景气度未能有效改善,或者赤峰瑞阳的经营情况、盈利情况未能实现明显好转,则公司可能存在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赤峰瑞阳拥有季戊四醇和三羟甲基丙烷中高端产品生产能力和国内外市场影响力。公司将充分发挥行业地位、研发实力、用户渠道等各方面竞争优势,保持公司的持续竞争力,将商誉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降到最低。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母公司口径)为-2,021,748,014.05元。公司实现的利润将优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直至公司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因此,未能完成弥补亏损前,公司存在长期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的风险。
公司由于2019年向瓮福集团借款6.59亿元用于收购赤峰瑞阳100%股权,造成公司债务及财务费用大幅增加。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负债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达到90.57%。
根据公司与瓮福集团签署的借款协议,公司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向瓮福集团清偿全部款项及利息。2020年8月,瓮福集团承诺,如公司未能在瓮福集团实际代付款项的清偿日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瓮福集团同意将清偿日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同时,兴融4号资管计划及信达证券601059)承诺如公司未能按照约定于2023年12月31日完全清偿瓮福集团实际代付款项及其利息,且瓮福集团亦未同意延长还款期限,将积极协调关联方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支持。公司仍存在无法按期偿还瓮福集团借款的风险及其他流动性风险。
公司正在开展发行股份购买瓮福集团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若交易成功完成,瓮福集团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大幅降低,同时公司向瓮福集团的借款将转变为公司向全资子公司的借款,在合并报表层面,因公司向瓮福集团借款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将消除。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方式购买瓮福集团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审核通过、完成注册及最终审核通过、完成注册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披露的《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对本次交易及标的资产有关的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风险提示内容,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注意投资风险。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季戊四醇生产装置年生产能力达到4.3万吨,产能仅次于湖北宜化,在国内居行业第二,具有明显的产能规模优势,有效地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强了产品市场之间的竞争力。
公司子公司赤峰瑞阳是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拥有“内蒙古自治区多元醇化工新材料企业重点实验室”、“赤峰市多元醇化工新材料重点实验室”、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内蒙古自治区多元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研发平台;已取得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47件,其中发明专利10件、实用新型专利37件,其中“一种单季戊四醇、双季戊四醇和三季戊四醇的生产方法”发明专利为公司核心发明专利技术;已受理但尚未授权的专利10件,全部为发明专利;报告期内承担了1项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项目和1项赤峰市区域协同创新平台科技合作项目。公司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天津大学、贵州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形成了产学研一体化的研发模式,提升了公司研发能力与技术水平。
公司子公司赤峰瑞阳生产厂区所在的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距离出海口锦州港600190)210km,位于环渤海经济区,是东北经济区与华北经济区的咽喉要道,也是中国经济最活跃和最有发展潜力地区之一,区位条件优越。赤峰瑞阳地处中国玉米黄金产业带,玉米产量大、品质高、采购价格较为合理。赤峰市元宝山区是国家重要能源基地,煤炭价格相对低廉,同时,公司配套2台6MW发电机组,厂内综合用电成本较市场同类型产品企业有较强竞争优势。
公司管理层具备深厚的化工行业背景、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主要的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为行业内资深专家,具备多年的多元醇、食用酒精生产管理经验及创新意识。公司在不断引进外部专家及高品质人才的同时,不断的提高现有团队的综合素养及研发能力,强化自身的人才教育培训与梯队建设,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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